有一个存在于房屋安全管理上的思想误区,其实有很多人都有,却从来没自觉。
有人会觉得自己的房屋就归自己管。想什么时候做安全鉴定就做安全鉴定,想不做安全鉴定就不做。其实这种想法是十分危险的,且不说这确切的影响着房屋使用者的安危,对于房屋周边的建筑和行人而言,也存在着ji大风险。
所以,当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,房屋安全责任人又未能及时按规定进行房屋鉴定和治理时,房屋所属的政府相关部门就会向其发出房屋鉴定通知书。
若房屋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委托专业第三方完成安全鉴定。相关部门便会向其发出房屋安全代为鉴定书,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,这就是代为鉴定。